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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看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02 16:48:04 来源:党委宣传部(普法办) 作者: 阅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2020年12月4日,即第七届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将面向全国开展“宪法晨读”活动。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认真组织师生收看。

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主要安排如下:

9:00—9:05 升旗仪式

9:05—9:1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9:20—9:45 宣布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10:00—10:30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讲法制课。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自觉把收看活动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切实增强教育效果。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形成文字材料并附带图片,于12月6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王超

电 话:6390612

邮 箱:15802717777@qq.com

附 件:宪法晨读内容.docx

党委宣传部(普法办)

2020年12月2日  

编辑: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