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假期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防安办〔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河南省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假期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