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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车上牌登记业务的通告

时间:2021-06-09 09:25:49 来源:信阳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

从今年7月份起,电动自行车上牌和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已列入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体系。为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2019】184号)、《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豫公交办【2020】330号)的要求。信阳市公安局将于2021年7月中旬对全市电动车开展登记服务,建立登记服务系统,为电动车主免费上牌办理登记业务。

一、登记上牌范围

信阳市区符合本通告第三项和第四项条件的,可办理登记上牌。

二、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地点

7月15日开始,办理点见附表。具体事项请关注“智骑助手”“河南安心骑”微信公众号。

三、新国标电动车注册登记上牌管理办法

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以下简称新国标),电动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购车发票、具有国家CCC认证的合格证等电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可依规申请办理普通电动自行车号牌(绿色正式号牌)

四、非国标电动两轮车备案登记上牌管理办法

1、不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因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出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无收录,无法给予办理机动车号牌。在实施前购买的实行过渡期管理。2021年12月30日前申请办理登记,交验车辆并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明。申领使用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0日的其他电动车号牌(黄色临时号牌)

2、2021年5月30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

五、其它事项

1、各机关、企事业团体、学校要严格单位出入管理,对电动车未安装标识牌、驾乘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得进出单位办公区。

2、各级文明单位都要带头执行电动两轮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和驾乘人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

3、对电动两轮自行车未安装标识牌、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适时进行媒体曝光,并将信息抄告市文明办。

4、请广大群众购买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自行车,不要购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5、经销商要依法经营,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6、骑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7、2021年12月30日集中登记工作结束后,购买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各县区交警大队指定的办公地点申请登记上牌,非国标电动车不再办理登记上牌。

8、鼓励电动车车主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保险、盗抢险和安装智能管理终端设备。

电动车进行上牌登记服务,是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要积极参与,信阳交警适时组织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为打造智慧交通,创建平安信阳而努力!

附:市区电动车上牌网点

信阳市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编辑: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