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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阳师范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19 18:48:42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学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应为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师德标兵的评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具有较强影响力。

(三)关爱学生,启智求真。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学生德育工作;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四)创新进取,终身学习。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潜心钻研业务,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三、评选名额

  评选“师德先进个人”20名,其中推荐10名为“师德标兵”。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要求,在充分征求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候选人。其中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可推荐1人,50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

 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和先进事迹材料8月27日前报送至综合行政楼429房间,(联系人 王道歆,电话639035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ysyjsgzb@126.com。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翔实,一般不超过2000字。

(二)学校评审。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人选评审推荐工作。

 (三)公示。

 (四)确定人选。

   五、表彰奖励

 对被评为“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学校授予“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学校将从校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与党史学习教育和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积极选树本单位的师德典型,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作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的重要举措,用师德典型榜样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的神圣职责。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8月18日



编辑: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