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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8 11:59:33 来源: 作者:刘伟 阅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1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完成学时申报。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在线学习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2021年,经公开招标确定4家网络学习平台,分别是:1.河南专技在线;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社;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4.河南专技学习网。4家网络学习平台于3月20日前正式上线,并开通手机APP,面向全省统一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

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查看通知,合理安排时间,按要求进行2021年度继续教育的学习,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如果忘记密码导致无法登录,可以在线找回密码,或者联系本单位管理员对密码进行重置。

三、自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过渡使用至2019年10月30日自行作废。证书主要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法》解读及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介绍

人事处

2021年9月28日




编辑: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