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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3-16 16:28:44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单位: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教办科技【2022】58号)的通知,要求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挖矿”活动监管,杜绝使用公共资源“挖矿”行为,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虚拟货币“挖矿”带来的风险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学校决定在3月份集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1、部门自查

时间:2022年3月16日-3月20日

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属办公室、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室、学生宿舍等学校网络环境中和学校物理空间内所有学校和个人的计算机、服务器等可计算资源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集中清查

时间: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

网络信息中心对学校可计算资源进行摸排,利用技术手段定位疑似“挖矿”设备,采取相应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排查方式及处理方法

感染“挖矿”木马会造成主机CPU/GPU明显占用过高,持续消耗大量电力、网络资源,系统运行速度变慢,无法通过重启解决问题。计算机和服务器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杀毒软件和主机防护类软件,定期检查CPU/G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关机、断电、断网,如发现计算机或服务器被“挖矿”木马控制,应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具体可查看《“挖矿”木马排查处置方法和防范指南》(附件1)。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网络安全管理能力,构建长期有效的数据安全可信体系;要成立虚拟货币“挖矿”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清查单位内信息资产,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木马和安全漏洞,避免成为“挖矿”的跳板和控制对象。严禁使用学校电力、算力和网络等国有资产从事虚拟货币“挖矿”非法获利活动,坚决杜绝“主动型挖矿”,防范“被动型挖矿”。对集中排查发现存在“挖矿”活动的计算机或服务器,网络信息中心将停止网络接入。对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便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部门处理。

请各单位在2022年3月21日18:00之前将自查报告和《坚决抵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承诺书》(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至科技馆303室。

若发现虚拟货币“挖矿”病毒无法自行处理的可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处理。

联系人:张家群 联系电话:6392938

网络信息中心

2022年3月16日

编辑: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