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学校“当好引路人,一起向未来”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应为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职工,评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已获同类奖项者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具有较强影响力。
(三)关爱学生,启智求真。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学生德育工作;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四)创新进取,终身学习。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潜心钻研业务,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三、评选名额
评选“师德先进个人”20名,其中10名为“师德标兵”。
四、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围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在充分征求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候选人。其中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可推荐1人,50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
(二)评审公示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将授予信阳师范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表彰奖励
对被评为“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积极选树本单位的师德典型,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作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的重要举措,用师德典型榜样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的神圣职责。
(二)各单位请于6月17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至行政楼人事处42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ysyjsgzb@126.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先进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翔实,一般不超过2000字。联系人:王道歆 电话:6390352。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