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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硕士研究生)方案

时间:2023-08-09 19:04:02 来源:人事科 作者:刘伟 阅读: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文件规定,我校淮河校区拟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层次教师6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信阳师范大学创建于1975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信阳师范学院,199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为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2023年6月,教育部同意信阳师范学院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10大学科门类,74个本科招生专业,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二级学科硕士点72个,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0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7000余人。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00余人。

2020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我校建设大别山区域综合性大学,纳入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淮河校区。学校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把高质量发展贯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各项工作之中,为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不懈奋斗!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淮河校区管委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校讲师职称者,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者,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要求详见《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硕士研究生)计划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在学校网站(http://www.xynu.edu.cn/)发布。

(二)报名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2023年8月9日8:00至8月1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者填写《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将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认证报告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以及《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教师招聘报名表》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kzp@xynu.edu.cn,压缩包及相关材料均以“硕士毕业学校+应聘专业+个人姓名”形式命名。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确认须携带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①身份证(正反面);②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素养等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笔试过程全程录像。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时,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专业的特点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位列最后一名且成绩相同的,需进行面试加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按招聘岗位人数和综合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待遇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和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6-639070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6-6391755/6390357(学校人事处)

举报邮箱:xysyjwxfjb@126.com。

2023年8月9日

 

 

 


 

编辑: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