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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阳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5 09:20:32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等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我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一批辅导员工作室,支持主持人及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和成果,树立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同时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构建我校大学工模式下的辅导员成长发展平台、思政工作研修与案例经验分享平台。

二、申报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应围绕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时代性、实践性、创新性、前瞻性。

三、申报对象

(一)工作室主持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是专职辅导员(含学院、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一线专职辅导员);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意愿,主持人不得中途转岗。

2.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与项目相关的资源开展工作。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3.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工作室成员。

4.优先考虑曾获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奖项获得者,且在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辅导员团队。

(二)人员构成。工作室成员为5-8人,专职辅导员在团队成员中占比不低于80%,可根据需要吸收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或在业内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参与。鼓励跨单位合作。

四、建设数量

拟设立12个(含2021年、2022年评审拟建设的4个)。相同或相近建设方向的原则上只设立1个。

五、申报办法

1.个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信阳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单位推荐。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审查,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遴选推荐。

3.材料提交。请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支撑材料的word版发送到邮箱xscjyk518@163.com,纸质版提交至逸夫楼南楼323,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审与管理

1.学生工作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入选的工作室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2.工作室建设指导由学生工作部和主持人所在学院共同负责。建设周期为2年,对立项建设的工作室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队伍建设、平台建设、调查研究、学术研究和育人活动等方面。

3.工作室根据工作实际承担辅导员研修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4.管理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运行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室每年度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进行现场展示、答辩。根据考核情况,对下一年的支持经费进行追加或核减。

七、相关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辅导员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辅导员工作特色和亮点,择优推荐,推动辅导员队伍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孙绪曙

电 话:6391850

邮 箱:xscjyk518@163.com

附件:信阳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1月24日

编辑: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