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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4 11:37:59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状况,畅通教学信息渠道,强化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促进教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评类型

网上评教包括领导评教、督导专家评教、同行教师评教和学生评教。

二、网评对象

本学期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授课的教师。

三、网评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参评人员

各学院所有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督导专家、同行教师和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五、操作指南

1.登录信阳师范大学主页,在“校园直通车”栏目下方点击“教务管理”进入信阳师范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2.学生评教程序:用户登录输入学号、密码→进入信阳师范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学评价(点击下拉菜单)→选择学生评价→点击可评价教学班依次进行评价→保存提交→完成评教。

3.学院领导、督导专家和同行教师评教程序: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进入信阳师范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学评价(点击下拉菜单)→选择评价项目→选择并点击可评价教学班依次进行评价→保存提交→完成评教。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各位参评人员对网上评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2.各学院处级领导、督导专家、教师和学生网上评教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3.同行教师评教的网评对象仅限本基层教学组织本学期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授课的教师。

4.网上评教是学校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评教,将不能在网上选课、查询个人成绩和修改个人信息;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评教,本学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二级学院每缺少一位参评人员(含本单位处级领导、督导专家)评教,本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优秀等级比例扣减一个百分点,以此类推。

2023年11月23日


编辑: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