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4〕1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考试工作,提高试卷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含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
二、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一)学院自查
2024年3月15日至4月7日,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试卷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修订)》要求,从试卷命题、评阅、分析、达成度评价、总结和保存等方面进行自查,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学校抽查
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对各二级学院试卷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由教务处汇总后进行通报。
三、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全面自查,并认真整改。学校抽查后将总结通报,检查结果将纳入2024年度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评估。
联系人:孙铭
电话:6391237
地点:综合办公楼223办公室
邮箱:xysunming@163.com
附件:1.试卷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
2.学院检查顺序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
附件【附件1.试卷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doc】已下载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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