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绿化养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现场管理及养护人员1人(男性)
2.绿化养护工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良好,自愿从事园林工作,具有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能适应相应园林绿化养护岗位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6.能够熟练操作园林机械设备,有绿化养护工作经验者优先,其中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资质;
7.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核等环节,符合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用工标准,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6月27日止。每天8:00-11:00,15:0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息县大学路1号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图书馆9楼906办公室,电话0376-6810708。
3.报名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填写《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原件核查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9:00。通过资格审查后,提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健康状态、劳动技能、园林绿化专业知识等。
(五)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心脑血管疾病体检报告(如有心脑血管疾病不予录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现行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现场管理及养护岗位3000元/月,绿化养护工岗位2400元/月,同时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本公告由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管委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