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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学生“劳动教育周(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4-30 14:11:39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学院、各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生“劳动教育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决定继续开展学生劳动教育周(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开展“劳动教育周或月”,劳动教育周时间为5月6日-12日,劳动教育月时间为5月。

二、活动主题

践行劳动教育  助力乡村振兴

三、活动安排

各学院、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劳动教育周(月)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和集体劳动。可利用教研、专题会等形式,集中学习国家和我省劳动教育政策文件精神,研讨本单位劳动教育课程等。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学生到规范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参加生产劳动体验,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的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学院专业特点,紧扣主题,精心设计,根据劳动教育周(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具体劳动实践活动,确保劳动教育实践科学高效、安全顺利进行。要把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周(月)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长效机制。

(二)规范宣传展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劳动教育的政策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要以劳动技能演示、现场操作制作、实物展示等为载体,积极展现劳动教育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向学校、家长和社会传播劳动教育正能量。

(三)开展总结交流。各单位要对劳动教育周(月)活动及时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活动部署落实情况、采取的措施、树立和宣传表扬的先进典型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内容,请于5月14日前将具有代表性、独特性、可操作性的劳动教育周(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报省教育厅择优进行宣传。

联系人及电话:陈星雨 0376-6390812

      电子邮箱:xscglk0812@126.com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30日

编辑: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