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深化豫南片区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教师教育专家在我校教师教育改革、服务基础教育创新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22〕223 号),决定启动我校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工作室从我校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及师范生公共实践育人基地等师范类人才培养单位中遴选建设,数量为10个。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应由我校知名教师教育专家牵头申报建设,具备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团队,健全的工作机制、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等条件。工作室主持人、副主持人、成员、培养对象及条件保障应符合《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具备建立工作室条件的相关单位组织申报,填写《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申报书》,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二)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三)项目立项。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学校发文予以立项,授牌并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
四、材料报送
请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于2022年11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主题须注明:XX学科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艳
电话:0376-6390979
地 址:综合办公楼三楼324房间
电子邮箱:xysyyxy@126.com
附件:1.关于印发《信阳师范学院院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专家工作室申报书
教务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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