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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支持管委会领导班子和管委会主任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定、决议的具体方案、措施。

(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工委主体责任和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方案、 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好课堂 教学、学术活动等工作的政治关。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淮河校区重要事项。涉及淮河校区发展规划、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应当经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四)研究制定党工委年度工作计划、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发展和党员教育计划,健全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五)协助学校党委完成淮河校区干部考察与调整工作,做好淮河校区干部的日常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做好淮河校区事业发展中需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接、协调的相关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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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友超  副校长、淮河校区党工委书记

谢   蕾  淮河校区党工委副书记

李学超  淮河校区党工委副书记

曹   宇  淮河校区党工委副书记

李国峰  淮河校区党工委副书记兼副处级监察员